理论上试用期不合格,是需要 Leader 提前明确试用期目标,并且进行书面确认双方知晓,以及针对未达标的具体事例进行双方确认,并且应 给予培训、调岗或者延长试用期 等多方面措施后,才能说明是试用期不合格,而不是口头的一句通知就完事,更不是"所谓的团队内没有存在感"。
离职证明上也不允许写明显不利于求职者的相关内容,这个也是可以去仲裁要求重开离职证明的,这个都是不合法的。
公司如果要强行辞退,是需要额外赔偿半个月或一个月的工资,你这种情况是能争取的。...